泰國固權安民的法寶:歷朝護持佛教傳承的文化脈絡-上篇
2019年5月2日泰國「世界日報」標題「世界佛誕周盛會官方、佛教團體12日舉辦」報導:佛誕節是世界重要的佛教節日,泰國曼谷每年都舉辦一系列大型宗教活動,膜拜佛祖、弘揚佛教。今年的「世界佛誕周盛會」是曼谷第35年舉辦的佛誕周活動,預計將有來自國內外數10萬佛教徒參加盛會,其中一個重要活動是舉行68位民眾集體剃度,藉以崇敬釋迦牟尼佛祖,並功德迴向以崇慶詩琳通公主殿下華誕等云云。
由此得知,佛誕節是泰國四大佛教節日中最重大的佛節,由於是紀念釋迦牟尼佛陀誕生、悟道和涅槃在同一天的日子,今年特別禮請王妹詩琳通殿下代表第十世王陛下,駕臨大皇宮玉佛寺,主持圍繞玉佛寺大雄寶殿巡燭儀式,即持香燭圍繞供奉玉佛的大雄寶殿3巡,心中默念佛經祈禱,成為泰國佛教善信獨有的傳統禮佛實踐。
泰國男子一生至少出家一次的傳統習俗,可以追溯至素可泰王朝五世王利泰(Thammaraja Luthai,1354-1376)統治期間,至於出家時間長短則可隨個人意願決定。基本上,大多數泰男會在寺院修行短期出家生活,然後再捨戒還俗,而這種短期出家為僧的傳統實踐,自古即被泰人視為具有報答父母養育恩情的迴向功德,可以消除個人業障與累積來世功德,並可在寺院修習佛法、律儀、語言文字(泰文及巴利語等)、歷史與道德薰陶和各種必要禮儀的機會,因此經過這種短期出家還俗後的男子,更能受到親友及社會的尊重與認可。
泰國是一個信奉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國家,泰族自公元十三世紀中葉正式建立素可泰王朝起,即致力弘揚斯里蘭卡大寺派上座部佛教,素可泰王朝之後的阿育陀耶王朝、吞武里王朝,以迄現今的卻克里王朝,各朝亦以斯國大寺派上座部佛教為主流信仰,並戮力落實僧伽制度,加強僧眾教育,廣泛編集經典及提倡巴利語教學研究等佛事工作。
素可泰王朝時期
斯里蘭卡大寺派佛教僧團被迎至素可泰後,由於國王室利因陀羅鐵(Sri Intratit)積極支持而獲得快速發揚,造成泰人信仰而出家者日漸增多,故而需要建立僧團管理制度。佛陀住世時,僧團本有律制,但後來佛教傳佈地域漸廣,並擴及不同地區和國家,因而便有所謂「隨方俗」的見解。為了適應各地不同民情,佛教律制便相應具有彈性。因此,泰國僧團管理制度自素可泰第三世國王藍甘賢(Ramkhamhaeng)開始,特設由國王加封的「僧爵」制度,以便職掌管理僧團事務。
素可泰王朝第五代國王利泰(Lethai)精通佛學、哲學及天文等領域,曾引證多種佛教經論及註釋,撰成一部佛學名著「三界論」,書中詳述所謂「欲界」、「色界」及「無色界」的佛教世界觀,及眾生因果善惡業報所招感三界苦樂的佛教人生觀和宇宙生命觀。利泰王即位後翌年(公元1362年),特別禮請斯里蘭卡僧領擔任自身的傳戒和尚,並捨身出家度過一段修行生活。此舉成為泰國歷史上在位君王剃度出家的首例,不僅開啟日後歷代泰王短期出家的慣例,進而對泰人起了示範作用,並影響後世泰國男子一生至少進行一次短期出家,以便接受道德教化的佛教習俗。
阿 育陀 耶 王朝 時 期
當素可泰王朝國勢衰微後,在南方以烏通(Uthong)為根據地的另一股泰族力量日益茁壯,公元1350年烏通王在「阿育陀耶(梵語意為『堅不可催』)」以「拉瑪鐵波底(Ramadhipati)」為王號正式晉位,至此與北方素可泰王朝形成對峙之勢。考據佛教歷史及出土古物得知,在阿育陀耶(大城)這片泰國中部區域,早期曾是孟族建立的堕羅缽底、爪哇的室利佛逝及柬埔寨吉蔑族的羅斛國等三個時期之勢力範圍,因此曾受到早期傳入的上座部佛教(堕羅缽底)、大乘佛教(室利佛逝),及大乘密教與婆羅門教(羅斛國)等宗教影響,所以阿育陀耶王朝立國初期,出現大多數居民仍信仰不同部派佛教的紊亂現象。
阿育陀耶王朝拉瑪鐵波底一世在位期間(公元1350年至1369年)勵興佛教改革,曾派遣使節前往斯里蘭卡迎請大寺派僧人來泰整頓僧伽組織。拉瑪鐵波底二世在位期間(公元1370年至1388年),首創以存放父、兄靈骨做為長久祭奉之目的,在王家佛寺內建造巨大佛塔或塔廟,開啟了泰國王室以佛塔為王家喪葬之所的風氣。
十六世紀初,葡萄牙為在泰境取得商業特權,於是藉由其軍事優勢進行威嚇,公元1516年暹葡兩國締結條約,允許葡人在泰國自由居住,並開放大城、北大年、洛坤等處為通商口岸。葡人在暹深耕經營90年後,葡萄牙天主教傳教士石奎拉(Balthazar de Sequeira)於公元1606年從緬甸坦沙里到達大城,這是天主教士來泰的最早歷史記載。隨後,荷蘭勢力亦繼葡葡牙而來,公元1664年荷蘭派出海軍封鎖昭披耶河口,致使泰國對外貿易陷於停頓,荷蘭更迫使暹羅簽訂不平等條約,要求荷人享有經營泰國獸皮出口專利權,泰國商船不得聘用華人及荷人在泰犯罪享有治外法權等特殊權利。
十七世紀中葉,大城王朝那萊王在位期間(公元1657年至1688年)欲藉法國勢力抗衡荷蘭,因此特予法國傳教和貿易特權,法人傳教士甚得泰王特別禮遇,在泰境內得以自由傳教,建設教堂、學校、醫院等,因此在公元1676年,大城出現第一所由法國天主教會辦的學校,招收一百名泰國學生,並成立「十字架信徒會」廣泛吸收女性信徒。然而隨著那萊王駕崩之後,繼位者帕碧陀羅闍(Pra Phetraja)對法國威脅勢力深感不安,於是開始對在暹法人採取行動,大肆捕殺境內的法國傳教士及其他天主教徒,掀起一股全民排法運動,也確保佛教徒在泰國不被外國勢力迫害及排擠的超然地位。
由此得知,佛誕節是泰國四大佛教節日中最重大的佛節,由於是紀念釋迦牟尼佛陀誕生、悟道和涅槃在同一天的日子,今年特別禮請王妹詩琳通殿下代表第十世王陛下,駕臨大皇宮玉佛寺,主持圍繞玉佛寺大雄寶殿巡燭儀式,即持香燭圍繞供奉玉佛的大雄寶殿3巡,心中默念佛經祈禱,成為泰國佛教善信獨有的傳統禮佛實踐。
(圖/泰國大皇宮內玉佛寺的建築外觀)來源:楊俊業博士
泰國男子一生至少出家一次的傳統習俗,可以追溯至素可泰王朝五世王利泰(Thammaraja Luthai,1354-1376)統治期間,至於出家時間長短則可隨個人意願決定。基本上,大多數泰男會在寺院修行短期出家生活,然後再捨戒還俗,而這種短期出家為僧的傳統實踐,自古即被泰人視為具有報答父母養育恩情的迴向功德,可以消除個人業障與累積來世功德,並可在寺院修習佛法、律儀、語言文字(泰文及巴利語等)、歷史與道德薰陶和各種必要禮儀的機會,因此經過這種短期出家還俗後的男子,更能受到親友及社會的尊重與認可。
泰國是一個信奉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國家,泰族自公元十三世紀中葉正式建立素可泰王朝起,即致力弘揚斯里蘭卡大寺派上座部佛教,素可泰王朝之後的阿育陀耶王朝、吞武里王朝,以迄現今的卻克里王朝,各朝亦以斯國大寺派上座部佛教為主流信仰,並戮力落實僧伽制度,加強僧眾教育,廣泛編集經典及提倡巴利語教學研究等佛事工作。
(圖/泰國上座部佛教傳統的藏經閣)來源:楊俊業博士
素可泰王朝時期
斯里蘭卡大寺派佛教僧團被迎至素可泰後,由於國王室利因陀羅鐵(Sri Intratit)積極支持而獲得快速發揚,造成泰人信仰而出家者日漸增多,故而需要建立僧團管理制度。佛陀住世時,僧團本有律制,但後來佛教傳佈地域漸廣,並擴及不同地區和國家,因而便有所謂「隨方俗」的見解。為了適應各地不同民情,佛教律制便相應具有彈性。因此,泰國僧團管理制度自素可泰第三世國王藍甘賢(Ramkhamhaeng)開始,特設由國王加封的「僧爵」制度,以便職掌管理僧團事務。
素可泰王朝第五代國王利泰(Lethai)精通佛學、哲學及天文等領域,曾引證多種佛教經論及註釋,撰成一部佛學名著「三界論」,書中詳述所謂「欲界」、「色界」及「無色界」的佛教世界觀,及眾生因果善惡業報所招感三界苦樂的佛教人生觀和宇宙生命觀。利泰王即位後翌年(公元1362年),特別禮請斯里蘭卡僧領擔任自身的傳戒和尚,並捨身出家度過一段修行生活。此舉成為泰國歷史上在位君王剃度出家的首例,不僅開啟日後歷代泰王短期出家的慣例,進而對泰人起了示範作用,並影響後世泰國男子一生至少進行一次短期出家,以便接受道德教化的佛教習俗。
(圖/素可泰王朝第五世利泰王的三界觀概念圖) 來源:楊俊業博士
(圖/臥佛寺佛塔以利泰王的三界觀地理元素呈現)來源:楊俊業博士
阿 育陀 耶 王朝 時 期
當素可泰王朝國勢衰微後,在南方以烏通(Uthong)為根據地的另一股泰族力量日益茁壯,公元1350年烏通王在「阿育陀耶(梵語意為『堅不可催』)」以「拉瑪鐵波底(Ramadhipati)」為王號正式晉位,至此與北方素可泰王朝形成對峙之勢。考據佛教歷史及出土古物得知,在阿育陀耶(大城)這片泰國中部區域,早期曾是孟族建立的堕羅缽底、爪哇的室利佛逝及柬埔寨吉蔑族的羅斛國等三個時期之勢力範圍,因此曾受到早期傳入的上座部佛教(堕羅缽底)、大乘佛教(室利佛逝),及大乘密教與婆羅門教(羅斛國)等宗教影響,所以阿育陀耶王朝立國初期,出現大多數居民仍信仰不同部派佛教的紊亂現象。
阿育陀耶王朝拉瑪鐵波底一世在位期間(公元1350年至1369年)勵興佛教改革,曾派遣使節前往斯里蘭卡迎請大寺派僧人來泰整頓僧伽組織。拉瑪鐵波底二世在位期間(公元1370年至1388年),首創以存放父、兄靈骨做為長久祭奉之目的,在王家佛寺內建造巨大佛塔或塔廟,開啟了泰國王室以佛塔為王家喪葬之所的風氣。
(圖/位於阿育陀耶歷史公園的柴瓦塔那蘭寺)來源:楊俊業博士
十六世紀初,葡萄牙為在泰境取得商業特權,於是藉由其軍事優勢進行威嚇,公元1516年暹葡兩國締結條約,允許葡人在泰國自由居住,並開放大城、北大年、洛坤等處為通商口岸。葡人在暹深耕經營90年後,葡萄牙天主教傳教士石奎拉(Balthazar de Sequeira)於公元1606年從緬甸坦沙里到達大城,這是天主教士來泰的最早歷史記載。隨後,荷蘭勢力亦繼葡葡牙而來,公元1664年荷蘭派出海軍封鎖昭披耶河口,致使泰國對外貿易陷於停頓,荷蘭更迫使暹羅簽訂不平等條約,要求荷人享有經營泰國獸皮出口專利權,泰國商船不得聘用華人及荷人在泰犯罪享有治外法權等特殊權利。
十七世紀中葉,大城王朝那萊王在位期間(公元1657年至1688年)欲藉法國勢力抗衡荷蘭,因此特予法國傳教和貿易特權,法人傳教士甚得泰王特別禮遇,在泰境內得以自由傳教,建設教堂、學校、醫院等,因此在公元1676年,大城出現第一所由法國天主教會辦的學校,招收一百名泰國學生,並成立「十字架信徒會」廣泛吸收女性信徒。然而隨著那萊王駕崩之後,繼位者帕碧陀羅闍(Pra Phetraja)對法國威脅勢力深感不安,於是開始對在暹法人採取行動,大肆捕殺境內的法國傳教士及其他天主教徒,掀起一股全民排法運動,也確保佛教徒在泰國不被外國勢力迫害及排擠的超然地位。
(圖/泰劇「天生一對」-大城時代天主教堂)來源:泰國第3電視台「天生一對」擷圖
敬請期待泰國固權安民的法寶:歷朝護持佛教傳承的文化脈絡-下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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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是一個信奉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國家,自素可泰王朝、阿育陀耶王朝、吞武里王朝,以迄現今的卻克里王朝,歷經數次戰亂與朝代的替換,不少佛教僧人及經典、文物也曾遭受到破害......那麼現在的泰國佛教文化又是如何得以傳承下來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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